律师你好,请问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

咨询人:Dianaev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2023-03-07 1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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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将房屋*给近亲属;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作出明确购买的表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租赁房屋的,应当在*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租赁房屋的,应当在*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回复时间:2023-03-07 13: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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