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职工精神有点问题,去医...

咨询人:Jack4ghj 甘肃省-嘉峪关市 2023-02-28 11:33:25

详情描述:

律师你好,职工精神有点问题,去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现在出院要回来上班,这种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可以上班?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复时间:2023-02-28 1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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